有偏瘫残疾的员工工作时病情发作,能否认定为工伤?
为解答福利企业偏瘫残疾员工工作时病情发作的工伤认定问题,需依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的具体条款分析。根据2010年修订的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:第十四条规定“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”。若福利企业偏瘫残疾员工的病情发作是因工作原因(如搬运重物导致偏瘫侧肢体损伤引发症状加重),则符合该条规定,应认定为工伤。第十五条规定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,视同工伤”。若员工在工作时突发偏瘫相关的急性疾病(如脑梗死),并在48小时内死亡,可视同工伤。综上,若符合上述条款情形,该员工的病情发作可认定或视同工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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