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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场滑倒受伤如何要求赔偿

发布时间:2026-08-02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商场摔倒受伤可能带来法律风险,需警惕:
1. 诉讼时效风险: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,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算。例如,摔倒后未及时察觉伤情,数月后确诊,可能错过时效,无法起诉。
2. 证据链断裂风险:未及时保存现场照片、监控或医疗记录,可能无法证明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,从而索赔失败。比如滑倒后未报警或拍照,商场否认地面湿滑,索赔即告失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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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场摔倒受伤的赔偿责任,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:
- 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,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(含医疗费、误工费、护理费等);
- 若受害者自身有过错(如穿着不当、注意力不集中),赔偿可能相应减少;
- 若商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(如设警示、地面无隐患),则不承担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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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场摔倒受伤的处理结果,可能受以下特殊情况影响:
1. 受害人重大过失:如雨天穿拖鞋进商场、明知地面湿滑仍奔跑,法院可能认定其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,商场赔偿义务减少或免除。
2. 商场已尽合理义务:如地面设明显警示、清洁人员定时巡查、无安全隐患,法院可能认定商场无责,损失由受害者自行承担。
3. 第三方行为导致摔倒:如其他顾客泼洒液体未及时清理,商场虽未及时发现,但已建立巡查制度,可能仅承担补充责任,主要责任由行为人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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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场摔倒受伤的赔偿责任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判定:
- 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,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经营者,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的,需承担侵权责任;
- 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八条要求商场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,若未设警示或未处理地面湿滑等隐患,即构成未尽义务;
- 若系第三人行为导致损害,商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,仍需承担补充责任。因此,只要能证明商场存在管理疏漏,即可依法主张赔偿(含医疗费、误工费等合理支出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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